通知
116.书面方式由公司向任何股东发出,无论以手递、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给其本人或其注册地址,该等通知如需邮 寄至开曼群岛以外地址,应采用航空信件方式。
117. (a) 如通知以邮寄方式,通知信函应适当列明地址、预付回邮费用并邮寄方视为有效履行通知义务,通知信函以前述 方式寄出后满 60 小时为有效送达。
(b) 如通知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应适当列明地址并通过传输机器传送方视为有效履行通知义务,通知 以前述方式送出当日为有效送达
118. 向登记股份的联名股东发送通知时,向股东名册中就该等股份所列的第一个联名股东送出即可。
119.公司股东死亡或破产而经公司考虑拟授予股份的人士,公司向其发出的通知应以上述邮寄方式以预付回邮费用信 函,并列明其姓名,或死者代表人称谓,或破产保管人,或者在没有死亡或破产发生的情况下公司选择授予股份的 人士,公司向其发出的通知可以任何方式。
120.股东大会通知应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向以下经授权的人士发出:
(a)在该等会议登记日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公司股东,但在联名股东的情况下,向股东名册上所列第一个联名股东 送出即为充分送达;
(b)有权收取会议通知的登记股东死亡或破产的情况下,被移交相关股份所有权的登记股东的法人代表或破产保 管人;及除此之外其他人士无权收取股东大会通知。
清盘
121.经公司特别决议批准以及法令要求的其他任何批准,公司应终止,清算人应在股东中按份额或种类分派全部或部分 公司资产(无论其是否由同一种财产组成),且为该等目的对前述任何分配财产确定其认为公平的价值,并决定该等分 配应如何在股东或类别股东中进行。清算人经类似批准,可基于为出资人利益设立的信托将全部或部分该等资产委托给 受托人,只要清算人经类似批准认为上述处理是适当的,但是股东不应因此被迫接受任何附带任何负债的股份或其他证 券。
122.倘本公司清盘,在议员中可供分配的资产应不足以偿还整个的已付资本,这样的资产应的被摊分,损失应由议员 按资本比例承担支付,或应该以在清盘时他们持有的股份支付。如果在清盘可供分配的资产之间的议员应超过足以偿还 对整个资本支付在清盘开始,超过部分应以清盘开始时支付资金的比例承担。这条款是根据特别条款及条件对股份持有人的权利没有偏见的情况发行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