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12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其在公司任职起,和受托人自其为公司事务行动开始,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 和个人代表,其因履行在其各自的职位或受托事务中的职责而产生的或承担的所有行动、资金、成本、费用、损失、损 害和支出,均应由公司资产补偿,但因其个人的疏忽或过错而发生或承担的(如有)除外。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受托人不应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的行动、签收、疏忽或过错承担责任,或为以下事项负责。该事项为董 事与其他银行家或其他人共同为一致或偿付能力或正直而共同进行的任何活动负责,由于董事、任职人员或信托人的疏 忽、违约而发生的问题除外。就该等银行家或其他人而言,公司将其现金或财产为安全保管目的而存放其该等人士处。 而该等存放的现金可能由公司用于投资或因上述安全原因而为避免损失目的存放,该等安全问题可能发生于该等股东的 办事机构或信他人。
财政年度
124. 除非董事会另有规定,本公司的财政年度在每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其后自每年 1 月 1 日开始。
章程修订
125. 按照成文法,本公司可在任何时间,通过特别决议案不时更改或全部或部分修改这些条款。
以持续方式转让
126 公司为法令中所述的税务免除公司,公司按照法令的规定并经特别决议批准,有权持续登记为开曼群岛以外任何法域的法律项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因此在开曼群岛注销。
代表境外注册法人组织(开曼)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城,亨特劳大楼,信箱284号
………………………………………………. 授权签署 爱德华·托马斯·鲍威尔,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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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7 年 11 月 21 日
以上签名证明
Fandy Toi授权签署
香港
中央都爹利街号楼鲁顿吉屋9楼
职业:行政助理
我本人,CINDY Y.JEFERSON,开曼群岛公司代理注册官,在此证明这是此公司真实的公司组织章程复印本,
公司成立于 19 97 年 11月 21日。
助理公司注册处
董事在职证明
(开曼群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开曼)有限公司,为正安资产(开曼群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该公司注册证明从1997年11月21日起生效,注册证书编号为7792根据我们的记录,兹证明如下:
(1)公司在开曼群岛的信誉良好。
(2)公司的注册办公室位于Vist(开曼)有限公司,地址为开曼群岛KYI-15,大开曼岛,西湾02号,西比斯路,大馆区,信箱119号
(3)根据本处的注册办事处所保留的关于该公司文件:
(i)现任董事:
2023年7月27日